广州浪奇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

发布时间:2022-07-21 08:17:35 信息来源: 网络转载 字体大小:

作者: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杨翊城 曾斌 文章转自:https://xw.qq.com/cmsid/20220519A07QWF00

         广州浪奇(*ST浪奇,000523)成立于1978年,1993年从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企业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成为广州市首批规范化上市的股份制公司,是我国日化行业的大型骨干企业,背靠国资,其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由广东省财政厅、广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广州浪奇于2021年9月因大额债务逾期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目前重整计划已实施完毕。

  2020年9月起,广州浪奇出现数亿元应收账款逾期,存货大规模账实不符,引发市场广泛关注。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月下达《调查通知书》,对广州浪奇涉嫌信披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根据广东证监局调查结果,广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间年度报告存在虚记载及重大遗漏:广州浪奇通过虚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循环交易乙二醇仓单等方式,两年间共虚增营业收入近130亿元,虚增利润4.1亿元;通过将部分虚增的预付账款调整为虚增的存货,虚增存货近20亿元;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相关关联交易。

  2021年8月,参与造假行为的广州浪奇时任商务拓展部总监邓煜、子公司财务总监黄健彬等六人涉嫌挪用公款罪的案件材料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广州浪奇时任董事长傅勇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 11月4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1年12月20日,广东证监局对广州浪奇及相关责任人员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2019年《证券法》(以下亦称“新《证券法》”)第197条第2款及2005年《证券法》(以下亦称“旧《证券法》”)第193条第1款,对广州浪奇给予警告并处450万元罚款、对傅勇国给予警告并处300万元罚款、对邓煜及黄健彬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对其他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2022年4月30日,广州浪奇发布了经过更正的2018、2019及2020年年度报告,剥离融资性贸易影响并调减营业收入。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国企上市公司参与融资性贸易导致财务造假案例。在现实中,部分有资金需求的企业缺乏足够的资信,难以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它们往往通过与信用良好的国企合作,虚构购销业务,以国企名义与签订贸易合同并取得银行融资,借款到期后返还本金和一定手续费给国企,实际上并不发生货物流转或者货物流转账实不符,以买卖合同之名、行融资放贷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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