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政府网站
年度报表

依申请
公开

安阳市金融工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安金发2022〕1号

全市各金融机构: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全市各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的同时,高度关注疫情发展对经济金融运行产生的影响,加大对疫情防控的金融支持力度,全面提升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大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稳妥满足社会公众基本金融服务需求

  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支持,简化服务流程,开辟快速通道。在受防疫政策影响无法线下办理业务的区域,可通过线上视频调查等方式,收集业务影像资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办理贷款发放,待防疫管控措施解除后,补充办理抵质押登记等线下手续,及时完善业务档案资料。对因防疫要求暂停营业的网点,要加强自助银行管理,强化电子渠道服务保障,做好ATM等自助终端的运营维护,确保能够正常对外支付。鼓励和引导客户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云闪付APP以及其他“无接触”非现金支付服务方式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在确保风险可控前提下,金融机构可以适当调整相关业务限额,对于有特殊金融服务需求的,要建立专门的服务机制安排,确保基本金融服务不中断。

  二、持续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力度

  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信贷支持力度,主动对辖内因疫情防控影响较大的企业开展摸排,建立疫情防控领域重点支持企业清单,全面摸清企业受疫情影响程度、后续生产规划,准确掌握疫情防控金融需求。重点做好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企业的信贷支持工作,主动对接重要生活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的资金需求,积极推送专属金融产品,并提供线上咨询服务,为企业产品选择及线上申请提供辅导,满足相关市场主体合理资金需求。对政府发布的市场保供重点企业和疫情后需全面推进复工复产的承担重点项目建设的大型企业、产业链上民营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生产制造类和生活服务型企业,在遵循市场化原则下,加大信贷资源倾斜,提升服务效率,保证疫情期间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质量“不降格”、“不断档”。

  三、切实加强受困企业和特定群体金融纾困

  全市各金融机构要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切实加强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办理延期还本付息、完善续贷政策安排、增加信用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渡过难关,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简称“四类情况”人员),金融机构应按照人民银行等五部委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征信权益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20〕40号)等文件要求,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客户自主协商,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四类情况”人员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征信系统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接入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征信记录。已经报送的,按征信纠错程序予以调整,切实保障受疫情影响信息主体的金融消费者权益。

  四、确保畅通疫情防控期间的资金流转

  要强化防疫抗疫资金相关账户服务,建立账户开立应急响应机制,对财政专项划拨资金、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等需要开立核准类银行账户的,实行特事特办、即见即办。开通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与防疫抗疫相关的物资供应、流通、采购企业的开户申请,提高开户效率,保障企业账户“即开即用”。各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要开通集中支付“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做到“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紧急防疫资金能够第一时间拨付至用款单位账户,为全市疫情防控提供充分的资金保障。各商业银行要强化系统运维措施,保证缴库资金按照要求及时、足额入库。积极引导纳税人和收款人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和“网上电子办税厅”办理业务,尽可能的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服务。

  五、有效提高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办理效率

  各金融机构要引导市场主体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http://zwfw.safe.gov.cn/asone)办理外汇业务,尽量实现“不见面、不接触”式办理业务。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捐赠等业务开辟快速通道,尽量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检查。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补充相关材料。

  六、依法坚决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各金融机构要持续开展疫情影响评估,健全应急管理机制,认真梳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应急响应流程,明确各环节部门和人员责任,加强沟通衔接,确保执行到位。要加强金融机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严禁漏报、迟报。要将防疫期间金融服务有关安排,及时通过官网、APP等官方渠道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告,全力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要科学、合理测算好头寸,加强风险管控,确保流动性充足,严防金融风险。安排专人监测负面舆情言论,切实防控舆情、声誉风险,一旦发现不良苗头、倾向及时报告,快速处置,将金融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以上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要求动态调整,政策执行中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请及时反馈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