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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阳市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 实施办法》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充分把握国家资本市场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北交所成立的契机,贯彻省、市“万人助万企”会议精神,落实全市深化企业上市挂牌培育工作要求,促进企业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更好地推进我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畅通企业上市挂牌进程,引导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健全企业法人治理、弥补企业发展短板,着力提高资本证券化率,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安阳市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绿色’通道》”),旨在服务于我市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省定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和各县(市、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扫清企业上市挂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本《“绿色”通道》主要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20〕2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企业上市挂牌“绿色”通道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9〕23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百舸竞帆”行动的实施意见》(安政办〔2020〕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制定。

  二、制定过程

  《“绿色”通道》由市金融工作局主办,先后征求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23个相关单位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合规性事务核查。

  三、主要内容

  《“绿色”通道》共六部分,分别对工作原则、服务对象、适用范围、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阐述。

  第一部分工作原则以部门负责、分级办理、统筹协调为基本工作原则,要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第二部分明确了以上市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省定重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各县(市、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为服务对象。

  第三部分确定了适用范围为企业上市挂牌前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相关材料、企业上市挂牌前需要落实相关政策、已上市挂牌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需要落实相关政策和已上市挂牌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内容。

  第四部分工作流程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征集、办理和推进三项措施建立问题“扁平化”工作解决机制。

  第五部分对企业上市涉及的24个相关部门进行了明确的职责分工。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建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市委秘书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的市深化企业上市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进《“绿色”通道》畅通高效,落到实处。